古人给孩子取名字的避讳
起名字避讳起源于西周,春秋时鲁国大夫有关取名六忌的见解,以及《礼记》中追加的“大夫、士之子不敢与世子同名”等讲究,便说明当时已经有不少具体的避讳要求,即常人取名,应避开那些已经为国君和法定继承者使用的名字。不过直到战国时,避讳还没有形成过一整套制度。比如周厉王?“胡”,周僖王又名“胡齐”;周穆王名“满”,周襄王时,王室中又有名“满”的。秦汉以降,大一统的政局形成并得到巩固,君主之尊无以复加,儒学在封建上层建筑领域中逐渐占有统治优势,避讳制度也日臻完备。五花八门的讳禁有如网罗,兜揽了臣民的全部言论行为,稍有触犯,轻则遭谴,重则罹祸,乃至灭家灭族。于是避讳之道自然而然地发达起来,成为所有人不可不懂的一门学问。
起名字讳有“国讳”、“家讳”、“圣贤讳”、“宪讳”等具体区分。
国讳,即当朝皇帝和其七世以内祖先的名字。比如秦始皇政,秦朝时月份名称中,“正月”改为“端月”;又秦始皇的爸爸名“子楚”,故秦朝时凡称“楚”(地名)时,一律改称“荆”。又如唐高祖李渊的祖父名“虎”,唐初时“虎”字成讳,不许说,不许写,以前溺器叫“虎子”,这时连乡野老妪亦懂得避讳,一律叫“马子”。今人所谓“马桶”或“抽水马桶”,就是避讳成果之一。有些皇帝出身草莽,连祖父的名字都弄不清楚,遑论七世,这就方便了臣民。但也有重新替爷爷、太爷爷、老祖宗取名的,也成“国讳”,是谓“天晓得”。
这还不算。偏偏中国人的姓名又极复杂,包括名、字、号成一整体,而皇帝的具体特称,还有谥号、庙号、陵号、年号等等,在许多朝代里,这些名字的别样表现形式,也都算“国讳”。清朝乾隆年间,江西举人王锡侯作《字贯》一书,被检纠犯了康熙和雍正的庙号之讳,遂酿成大狱,王锡侯本人砍脑壳不算,还连带杀了不少被认为与此事有牵连的人。宋朝的“国讳”尤厉害,皇帝的七世祖先以上的祖宗名字,都得避讳。宋人洪迈谈到此事说:“本朝尚文之习大盛,故礼官讨论,每欲其多,庙讳遂有五十字。”《百家姓》是宋代出现的启蒙读物,其实这五十个字远比《百家姓》重要。否则,哪怕识字再多、学问再好,一旦做文章时用了这五十个字,甚至与之音近、形似的字,这一辈子就做不成官了。
国讳的适用性太普遍,不少字都是常用字,给政事外交、社会生活都带来许多麻烦,于是有些帝王便注意用冷僻少用的字给后代取名,甚而也有自己改名的。
家讳,就是父母祖先(有时还包括所有长辈)的名字,作为小辈,应在日常言行或行文用字时绝对回避。国讳体现尊君,家讳则表示敬祖。林黛玉读“敏”字时皆念作“密”,就是避母亲名讳。但是比这更稀奇古怪的事多着呢。比如南朝范晔,因父名“泰”,便推辞太子詹事这一官职,因“太”与“泰”同音,犯了他家讳。刘温叟因父名“岳”,便终身不听音乐,因“乐”、“岳”同音,犯其家讳,甚至也从不去三山五“岳”游玩。唐代大诗人李贺,只因父名“晋肃”,竟终身失去参加进士考试的机会,因“进士”之“进”与“晋”同音,也犯家讳。照这样看来,诗礼之家最忌与“饭”、“食”、“水”、“菜”等字同音或形似之字取名,否则后代连吃饭饮水都成问题了。
避家讳是家族亲属内部的事,但与之打交道的人,也得出于礼貌避讳,就像当时封建统治者在与其它政权(如两宋时宋、辽、金、夏相互之间)交往时,得互相避他姓国讳-样。
当然,家讳不像国讳那样受到法律保护,有权势者对于无权势者的家讳,也可毫无顾忌。
在历代古籍中,起名字时应避讳字的书写方法有:
1、改字法,即对成讳之字不用,另择它字代替。如二十四节气之一的“惊蛰”,先秦时叫“启蛰”,汉朝时为避汉景帝刘启的名讳,乃改作“惊蛰”,沿用迄今。
2、空字法,即对成讳之字空而不书,或作“某”,或直写“讳”宇。
3、缺笔法,即不写所避之字的最后一笔,如林黛玉逢“敏”字必减笔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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