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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占星对于相位和容许度的态度明显比现代占星更宽松些。其简单的规则是两个成相星座内的任何行星同样也都成相,而无视具体度数。有时侯,星座宫头会用来限制相位的影响。正如12世纪 Ibn Ezra的著作中告诉我们的那样,他声称在古代并不把两颗行星的合相考虑在内,即便它们在容许度范围内,除非两者在同一个星座内。然而,虽然Ezra写了这条规则,同时他又表示并不赞同:
“如果两颗行星分别处在两个星座内,并且彼此处在对方星体的影响力之下,这也必须不能称之为合相,因为它们在不同的星座内。这是古代先贤的观点,但是我,亚伯拉罕(Abraham),作为本书的编者,并不赞同他们的观点。”
(注解:Ezra也提出了他的观点(Aphorism 36 of Chapter 8),认为合相会带来一种“绝境逢生”的效果。如果A行星在与B行星进入精确合相之前,B行星进入了另外个星座,且A行星继续追赶并最终追上了B,同时,在A追上B之前,无其他行星与B成相位,则占算的事宜会经历绝境后得到完成。)
在实战中,许多古典占星家是承认当行星处在精确容许度范围内但却又越过了星座边界时所形成的相位。同样,即便是在古典时期,许多著作也提醒学生计算由星座所形成的相位,并不能只看关于形状的哲理(即是星座间的相位),考虑其实际的度数才更正确。
例如,某颗行星位于狮子座28度,就星座间的相位关系而言,它与射手座2度位置上的行星呈拱相,但是如果以度数来测量的话,这两颗行星更接近刑相位。在古典占星中,后者称之为“partile”,属于以位置为基础的相位,因为它考虑位置(也就是度数)更甚于星座。而由星座间的关系来判断的相位称之为“platick”,是以“平面”、“大面积”为单位而论的。在后期的占星术中,“partile”通常是指接近成相或完美成相的相位,而“platick”指的是比较宽松的相位,或是处于容许度范围内的宽松相位。
在Vettius Valens保存的绝大多数古典星盘判定中,用来计算相位的标准程序看来是基于星座而判断,因为他很少为行星度数位置而困扰。然而某些段落也显示了这种简单的途径只适用于一般情况。在某个案例中,他指出发生在金牛和处女座之间的有害相位是“因为它处在由度数所决定的刑相位置上”,由此而来我们可以看到,独立于星座关系之外的行星相位考量是不能完全忽视的。
容许度起源于确定限制范围的需求,在容许度范围内,以度数计算的相位能克服以星座为衡量方式的相位关联作用。基本上它是试图对“完善”下定义——也就是在那个范围内可以感受到相位最强大的力量。通常当度数精确成相时可以体现出相位的作用,但对此也存在着各种意见,而且在2世纪 Antiochus的著作里提到成相或合相得发生在3度内。11世纪阿拉伯占星师AL-Biruni的著作中同样包含了一份行星容许度列表,据称是复制自3世纪 Porphyrius的工作档案。遗憾的是,关于古典占星中容许度的应用,我们目前没有清晰且不含糊的例子,只能基于后代的文书记载,对它们的发展作出合理的猜测。
在拉丁文中,“orbis”的意思类似“圈子circle”或“范围”,定义了行星容许度就是紧紧围绕在它周围的空间。部分学者指出行星的容许度就等同它本身个体的力量,可以将之视为高电荷的环,虽然肉眼无法看见,但却充满于行星影响的范围之内。
我们可以相当确信太阳和月亮的容许度取自它们发生日光效应(heliacal phenomena)的距离。太阳的古典容许度范围是15-17度,当行星进入大致这段距离内时,它会无法被肉眼所见。而月亮的容许度约12度左右,这距离是日月合相后,新月再次作为发光体出现的距离。它比其他行星来说,可以在较短的距离内就可视,因为月亮多少还是属于发光体。这种计算只能大致而言,因为它们受到行星光照以及当时季节的影响。
可能所有行星容许度都来自于早期对被太阳光芒遮掩情况的尝试性记录。下表展现了第4世纪罗马占星师Firmicus用来测定的依据,计算当太阳距离行星多少度后行星才能作为晨星看待。所谓晨星,就是在太阳之前升起在地平线上的行星,而夜星则是在太阳之后西落的星。而水星的数字属于例外(它特别难被肉眼所见),对比古典容许度列表后可发现,其他行星的限制范围十分近似。Abraham ibn Ezra也给出了一份详细且启蒙式的解说,阐述了在行星和太阳之间的合相和出相各自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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