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解》卷五

星座 m.xingzuowu.com 2012-06-15 编辑:小编11

  天文也。

  虞翻曰:谓五。利变之正,成巽,体离。艮为星,离日坎月,巽为高。五,天位。离为文明,日月星辰,高丽于上。故称天之文也。

  文明以止,人文也。

  虞翻曰:人谓三。乾为人。文明,离。止,艮也。震动离明。五变据四,二五分则止文三。故以三为人文也。

  观乎天文,以察时变。

  虞翻曰:日月星辰,为天文也。泰震春,兑秋。贲坎冬,离夏。巽为进退,日月星辰,进退盈缩,谓朓侧朏也。历象在天成变,故“以察时变”矣。

  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虞翻曰:泰乾为人。五上动,体既济。贲离象,重明丽正,故“以化成天下”也。

  干宝曰:四时之变,县乎日月;圣人之化,成乎文章。观日月而要其会通,观文明而化成天下。

  《象》曰:山下有火,贲。

  王廙曰:山下有火,文相照也。夫山之为体,层峰峻岭,峭崄参差。直置其形,已如雕饰。复加火照,弥见文章。贲之象也。

  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

  虞翻曰:君子谓乾。离为明,坤为庶政,故“明庶政”。坎为狱,三在狱得正,故“无敢折狱”。噬嗑四不正,故“利用狱”也。

  初九:贲其趾,

  虞翻曰:应在震,震为足,故“贲其趾”也。

  舍车而徒。

  虞翻曰:应在艮。艮为舍,坎为车;徒,步行也。位在下,故“舍车而徒”。

  《象》曰:舍车而徒,义弗乘也。

  崔觐曰:刚柔相交,以成饰义者也。今近四弃于二比故曰“舍车”。车士大夫所乘,谓二也。四乘于刚,艮止其应,初全其义,故曰“而徒”。徒,尘贱之事也。自饰其行,故曰“贲其趾”。趾,谓初也。

  王肃曰:在下,故称趾。既舍其车,又饰其趾,是徒步也。

  六二:贲其须。《象》曰:贲其须,与上兴也。

  侯果曰:自三至上,有颐之象也。二在颐下,须之象也。二无其应,三亦无应,若能上承于三,与之同德,虽俱无应,可相与而兴起也。

  九三:贲如濡如,永贞吉。《象》曰:永贞之吉,终莫之陵也。

  卢氏曰:有离之文以自饰。故曰“贲如”也。有坎之水以自润,故曰“濡如”也。体刚履正,故“永贞吉”。与二同德,故“终莫之陵”也。

  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

  王弼曰:有应在初。三为寇难,二志相感,不获交通。欲静则失初之应,欲进则惧三之难,故或饰或素。内怀疑惧,鲜洁其马,翰如以待。虽履正位,未果其志。匪缘寇隔,乃为婚媾,则终无尤也。

  陆绩曰:震为马,为白,故曰“白马翰如”。

  案:皤亦白,素之貌也。

  《象》曰:六四,当位疑也。

  案:坎为盗,故疑。当位乘三,悖礼难饰,应初远阳,故曰“当位疑也”。

  匪寇婚媾,终无尤也。

  崔觐曰:以其守正待应,故“终无尤也”。

  六五:贲于邱园,束帛戋戋,吝。终吉。

  虞翻曰:艮为山。五半山,故称邱;木果曰园,故“贲于邱园”也。六五失正,动之成巽。巽为帛、为绳。艮手持,故“束帛”。以艮断巽,故“戋戋”。失位无应,故“吝”。变而得正,故“终吉”矣。

  《象》曰:六五之吉,有喜也。

  荀爽曰:艮,山。震,林。失其正位,在山林之间,贲饰邱陵,以为园圃,隐士之象也。五为王位,体中履和,勤贤之主,尊道之君也。故曰“贲于邱园,束帛戋戋”。君臣失正,故“吝”。能以中和饰上成功,故“终吉”而“有喜也”。

  虞翻曰:五变之阳,故有喜。凡言喜庆,皆阳爻。束帛戋戋,委积之貌。

  案:六五离爻,离为中女。午为蚕丝,束帛之象。

  上九:白贲,无咎。

  虞翻曰:在巽上,故曰“白贲”。乘五,阴变而得位,故“无咎”矣。

  《象》曰:白贲无咎,上得志也。

  干宝曰:白,素也。延山林之人,采素士之言,以饰其政,故“上得志”也。

  虞翻曰:上之五得位,体成既济,故曰“得志”。坎为志也。

  《序卦》曰:致饰然后通则尽矣,故受之以剥。剥者,剥也。

  崔觐曰:以文致饰,则上下情通,故曰“致饰然后通”也。文者致理,极而无救则尽矣。尽,犹剥也。

  (坤下艮上)。剥:不利有攸往。

  虞翻曰:阴消乾也,与夬旁通。以柔变刚,小人道长;子弑其父,臣弑其君,故“不利有攸往”也。

  《彖》曰:剥,剥也。

  卢氏曰:此本乾卦。群阴剥阳,故名为剥也。

  柔变刚也。

  荀爽曰:谓阴外变五。五者至尊,为阴所变,故曰“剥也”。

  不利有攸往,小人长也。

  郑玄曰:阴气侵阳,上至于五,万物零落,故谓之“剥也”。五阴一阳,小人极盛,君子不可有所之,故“不利有攸往”也。

  顺而止之,观象也。

  虞翻曰:坤顺艮止,谓五消观成剥,故“观象”也。

  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

  虞翻曰:乾为君子,乾息为盈,坤消为虚,故“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则出入无疾,反复其道。易亏巽消艮,出震息兑,盈乾虚坤,故于是见之耳。

  《象》曰:山附于地,剥。

  陆绩曰:艮为山,坤为地。山附于地,谓高附于卑,贵附于贱,君不能制臣也。

  上以厚下安宅。

  卢氏曰:上,君也。宅,居也。山高绝于地。今附地者,明被剥矣。属地时也。君当厚锡于下,贤当卑降于愚,然后得安其居。

  初六:剥床以足,蔑贞凶。

  虞翻曰:此卦坤变乾也。动初成巽,巽木为床;复震在下,为足,故“剥床以足”。蔑,无。贞,正也。失位无应,故“蔑贞凶”。震在阴下,《象》曰:以灭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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