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本命年结婚好吗?

星座 m.xingzuowu.com 2011-08-03 编辑:星座屋小编3

乱收费有“药”可治

      旧条例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为了从体制上解决农村婚姻登记长期存在的搭车收费、违法登记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民政部在农村试行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集中办理婚姻登记的做法,有效遏制了搭车收费,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改善了婚姻登记环境。

“土政策”必须撤销

      尽管婚姻法规定了婚姻自由,禁止一切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但当前某些地区、某些部门仍以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保证低生育水平为由,制定了一些与婚姻法规定不一致的有关结婚年龄限制政策,如擅自提高结婚年龄,规定男25岁女23岁始得结婚;某些系统和行业也以种种理由限制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公民办理结婚登记。

      这些“土政策”都与新修订的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相违背,必须尽快废止,否则就谈不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

 

■政策解读

简化结婚手续

      不用带单位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不需要介绍信、不用婚检证明……从10月1日起,如果您和您牵手的另一半去登记结婚,只要带上户口本和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一份声明后,就可以拿到红色的结婚证、驶上婚姻的幸福“新干线”。

同居不受法律保护

      新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再次明确传递一个强烈的讯号:结婚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不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关系,将无法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街道不再办手续

      条例规定,我国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有关专家指出,将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归口,一方面可以方便群众、规范登记制度,另一方面将遏制农村地区借发结婚证搭车收费的现象、减轻农民负担。

婚姻登记要建档立案

      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并长期保管,这是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对婚姻登记机关的一项要求。

      条例还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离婚不再需要单位证明自愿离婚的双方,不用再忍受找人开证明的尴尬。离婚当事人只需出具本人有关证明材料和离婚协议书,就可以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条例施行后,自愿离婚的双方,不用再苦等1个月的审查期,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可以当场领到离婚证。

      但这并不意味着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的处理可以大而化之。新条例同时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三种情况不办离婚登记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提醒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三种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申请。

      这三种情况分别是: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多收费要退回当事人

      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在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超过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除要受到行政处分外,还要将违反规定收取的费用,退还给当事人。

 

附录4:生辰八字选结婚吉日


男女依据宅命两相配合,上应天星,分为八类婚姻,即延年、生气、天医、伏位、六煞、五鬼、祸害、绝命。
延年婚主长寿有福,男女和谐,积德积庆,终生安康,上吉之配。
生气婚主多子多福,儿孙满堂,子孝孙贤,有福有禄,上吉之配。
天医婚主无灾无病,一生平安,儿女和睦,无奸无盗,上吉之配。
六煞婚主化险为夷,夫妻和顺,虽富不达,丰衣足食。寻常之配。
祸害婚主遇难可解,逢凶化吉,坎坷劳碌,可保小康,寻常之配。
伏位婚主一生平澹,有子有女,团圆和气,无惊无险,寻常之配。
五鬼婚主口舌是非,生活不宁,邻里不和,时有官司,次凶之配。
绝命婚主平生坎坷,生世艰辛,东离西走,家遭凶祸,大凶之配。
上婚,主子孙昌盛,家宅平安;中婚为中吉,虽然有不吉因素,但是无大妨;如遇下婚,就要进行趋避。

合婚法是很复杂的,尤其是在现在社会。这里介绍的生辰八字选结婚吉日仅仅供参考。


合婚图:
1961→男命3→女命3 1962→男命2→女命4 1963→男命1→女命8
1964→男命9→女命6 1965→男命8→女命7 1966→男命7→女命8
1967→男命6→女命9 1968→男命2→女命1 1969→男命4→女命2
1970→男命3→女命3 1971→男命2→女命4 1972→男命1→女命8
1973→男命9→女命6 1974→男命8→女命7 1975→男命7→女命8
1976→男命6→女命9 1977→男命2→女命1 1978→男命4→女命2
1979→男命3→女命3 1980→男命2→女命4 1981→男命1→女命8
1982→男命9→女命6 1983→男命8→女命7 1984→男命7→女命8
1985→男命6→女命9 1986→男命2→女命1 1987→男命4→女命2
1988→男命3→女命3 1989→男命2→女命4 1990→男命1→女命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