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经咸传卷四
(1)“遯”之为义,辟内而之外者也。“尾”之为物,最在体后者也。处遯之时,不往何灾,而为“遯尾”,祸所及也。危至而后行,难可免乎?厉则“勿用有攸往”也。
六二:执之用黄牛之革,莫之胜说(1)。
《象》曰:执用黄牛,固志也。
(1)居内处中,为遯之主,物皆遯已,何以固之?若能执乎理中厚顺之道以固之也,则莫之胜解。
九三:系遯,有疾厉,畜臣妾,吉(1)。
《象》曰:“系遯”之厉,“有疾”惫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1)在内近二,以阳附阴,宜遯而系,故曰“系遯”。“遯”之为义,宜远小人,以阳附阴,系於所在,不能远害,亦已惫矣,宜其屈辱而危厉也。系於所在,“畜臣妾”可也。施於大事,凶之道也。
九四:好遯,君子吉,小人否(1)。
《象》曰:君子“好遯”,“小人否”也。
(1)处於外而有应於内,君子“好遯”,故能舍之,小人系恋,是以“否”也。
九五:嘉遯,贞吉(1)。
《象》曰:“嘉遯,贞吉”,以正志也。
(1)遯而得正,反制於内。小人应命,率正其志,“不恶而严”,得正之吉,遯之嘉也。
上九:肥遯,无不利(1)。
《象》曰:“肥遯,无不利”,无所疑也。
(1)最处外极,无应於内,超然绝志,心无疑顾,忧患不能累,矰缴不能及,是以“肥遯无不利”也。
下经咸传卷四 大壮
大壮:利贞。
《彖》曰:“大壮”,大者壮也(1)。刚以动,故壮。“大壮,利贞”,大者正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2)。
(1)大者谓阳爻,小道将灭,大者获正,故“利贞”也。 (2)天地之情,正大而已矣。弘正极大,则天地之情可见矣。
《象》曰:雷在天上,大壮(1)。君子以非礼弗履(2)。
(1)刚以动也。 (2)壮而违礼则凶,凶则失壮也。故君子以“大壮”而顺体也。
初九:壮于趾,征凶有孚(1)。
《象》曰:“壮于趾”,其孚穷也(2)。
(1)夫得“大壮”者,必能自终成也。未有陵犯於物而得终其壮者。在下而壮,故曰“壮于趾”也。居下而用刚壮,以斯而进,穷凶可必也,故曰“征凶有孚”。 (2)言其信穷。
九二:贞吉(1)。
《象》曰:“九二贞吉”,以中也。
(1)居得中位,以阳居阴,履谦不亢,是以“贞吉”。
九三:小人用壮,君子用罔,贞厉。羝羊触藩,羸其角(1)。
《象》曰:“小人用壮”,君子罔也。
(1)处健之极,以阳处阳,用其壮者也。故小人用之以为壮,君子用之以为罗己者也。贞厉以壮,虽复羝羊,以之触藩,能无羸乎?
九四:贞吉,悔亡。藩决不羸。壮于大舆之輹(1)。
《象》曰:“藩决不羸”,尚往也。
(1)下刚而进,将有忧虞。而以阳处阴,行不违谦,不失其壮,故得“贞吉”而“悔亡”也。已得其壮,而上阴不罔已路,故“藩决不决”也。“壮于大舆之輹”,无有能说其輹者,可以“往”也。
六五:丧羊于易,无悔(1)。
《象》曰:“丧羊于易”,位不当也。
(1)居於大壮,以阳处阳,犹不免咎,而况以阴处阳,以柔乘刚者乎?羊,壮也。必丧其羊,失其所居也。能丧壮于易,不于险难,故得“无悔”。二履贞吉,能干其任,而已委焉,则得“无悔”。委之则难不至,居之则敌寇来,故曰“丧羊于易”。
上六:羝羊触藩,不能退,不能遂。无攸利,艰则吉(1)。
《象》曰:“不能退,不能遂”,不详也。“艰则吉”,咎不长也。
(1)有应於三,故“不能退”。惧於刚长,故“不能遂”。持疑犹豫,志无所定,以斯决事,未见所利。虽处刚长,刚不害正。苟定其分,固志在一,以斯自处,则忧患消亡,故曰“艰则吉”也。
下经咸传卷四 晋
晋: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
《彖》曰:晋,进也。明出地上,顺而丽乎大明,柔进而上行(1)。是以“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也(2)。
(1)凡言“上行”者,所以在贵也。 (2)康,美之名也。顺以著明,臣之道也。“柔进而上行”,物所与也。故得锡马而蕃庶。以“讼受服”,则“终朝三褫”。柔进受宠,则“一昼三接”也。
《象》曰:“明出地上”,晋。君子以自昭明德(1)。
(1)以顺著明,自显之道。
初六:晋如、摧如,贞吉。罔孚,裕,无咎(1)。
《象》曰:“晋如摧如”,独行正也。“裕无咎”,未受命也(2)。
(1)处顺之初,应明之始,明顺之德,於斯将隆。进明退顺,不失其正,故曰“晋如、摧如、贞吉”也。处卦之始,功业未著,物未之信,故曰“罔孚”。方践卦始,未至履位,以此为足,自丧其长者也。故必“裕”之,然后“无咎”。 (2)未得履位,“未受命也”。
六二:晋如,愁如,贞吉。受兹介福,于其王母(1)。
《象》曰:“受兹介福”,以中正也。
(1)进而无应,其德不昭,故曰“晋如愁如”。居中得位,履顺而正,不以无应而回其志,处晦能致其诚者也。修德以斯,闻乎幽昧,得正之吉也,故曰“贞吉”。“母”者,处内而成德者也。“鸣鹤在阴”,则“其子和”,之立诚於暗,暗亦应之,故其初“愁如”。履贞不回,则乃受兹大福于其王母也。
六三:众允,悔亡(1)。
《象》曰:“众允”之,志上行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