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经丰传卷六
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1)。
(1)飞鸟遗其音声,哀以求处,上愈无所适,下则得安。愈上则愈穷,莫若飞鸟也。
《彖》曰:小过,小者过而亨也(1)。过以“利贞”,与时行也(2)。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3)。有“飞鸟”之象焉(4)。“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5)。
(1)小者谓凡诸小事也,过於小事而通者也。 (2)过而得以利贞,应时宜也。施过於恭俭,利贞者也。 (3)成大事者,必在刚也。柔而浸大,剥之道也。 (4)不宜上,宜下,即飞鸟之象。 (5)上则乘刚,逆也;下则承阳,顺也。施过於不顺,凶莫大焉;施过於顺,过更变而为吉也。
《象》曰: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初六:飞鸟以凶(1)。
《象》曰:“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
(1)小过,上逆下顺,而应在上卦,进而之逆,无所错足,飞鸟之凶也。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1)。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
(1)过而得之谓之遇,在小过而当位,过而得之之谓也。祖,始也,谓初也。妣者,居内履中而正者也。过初而履二位,故曰“过其祖”而“遇其妣”,过而不至於僣,尽於臣位而已,故曰“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1)。
《象》曰:“从或戕之”,“凶”如何也?
(1)小过之世,大者不立,故令小者得过也。居下体之上,以阳当位,而不能先过防之,至令小者或过,而复应而从焉。其从之也,则戕之凶至矣。故曰“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也。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1)。
《象》曰:“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1)虽体阳爻,而不居其位,不为责主,故得无咎也。失位在下不能过者也。以其不能过,故得合於免咎之宜,故曰“弗过遇之”。夫宴安酖毒,不可怀也,处於小过不宁之时,而以阳居阴,不能有所为者也。以此自守,免咎可也;以斯攸往,危之道也。不交於物,物亦弗与,无援之助,故危则必戒而已,无所告救也。沈没怯弱,自守而已,以斯而处於群小之中,未足任者也,故曰“勿用永贞”,言不足用之於永贞。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1)。
《象》曰:“密云不雨”,已上也(2)。
(1)小过,小者过於大也。六得五位,阴之盛也。故密云不雨,至于西郊也。夫雨者,阴在於上,而阳薄之而不得通,则蒸而为雨。今艮止於下而不交焉,故不雨也。是故小畜尚往而亨,则不雨也;小过阳不上交,亦不雨也。虽阴盛于上,未能行其施也。公者,臣之极也,五极阴盛,故称公也。弋,射也。在穴者,隐伏之物也。“小过”者,过小而难未大作,犹在隐伏者也。以阴质治小过,能获小过者也,故曰“公弋取彼在穴”也。除过之道,不在取之,是乃密云未能雨也。 (2)阳已上,故止也。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1)。
《象》曰:“弗遇过之”,已亢也。
(1)小人之过,遂至上极,过而不知限,至於亢也。过至于亢,将何所遇?飞而不已,将何所讬?灾自己致,复何言哉!
下经丰传卷六 既济
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
《彖》曰:“既济,亨”,小者亨也(1)。“利贞”,刚柔正而位当也(2)。“初吉”,柔得中也。“终”止则“乱”,其道穷也(3)。
(1)既济者,以皆济为义者也。小者不遗,乃为皆济,故举小者,以明既济也。 (2)刚柔正而位当,则邪不可以行矣,故唯正乃利贞也。 (3)柔得中,则小者亨也。柔不得中,则小者未亨。小者未亨,虽刚得正,则为未既济也。故既济之要,在柔得中也。以既济为安者,道极无进,终唯有乱,故曰:“初吉终乱。”终乱不为自乱,由止故乱,故曰“终止则乱”也。
《象》曰: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1)。
(1)存不忘亡,既济不忘未济也。
初九:曳其轮,濡其尾,无咎(1)。
《象》曰:“曳其轮”,义无咎也。
(1)最处既济之初,始济者也。始济未涉於燥,故轮曳而尾濡也。虽未造易,心无顾恋,志弃难者也。其为义也,无所咎也。
六二: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1)。
《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1)居中履正,处文明之盛,而应乎五,阴之光盛者也。然居初、三之间,而近不相得,上不承三,下不比初。夫以光盛之阴,处於二阳之间,近而不相得,能无见侵乎?故曰“丧其茀”也。称“妇”者,以明自有夫,而它人侵之也。茀,首饰也。夫以中道执乎贞正,而见侵者,众之所助也。处既济之时,不容邪道者也。时既明峻,众又助之,窃之者逃窜而莫之归矣。量斯势也,不过七日,不须已逐,而自得也。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1)。
《象》曰:“三年克之”,惫也。
(1)处既济之时,居文明之终,履得其位,是居衰末而能济者,“高宗伐鬼方,三年乃克”也。君子处之,故能兴也,小人居之,遂丧邦也。
六四:繻有衣袽,终日戒(1)。
《象》曰:“终日戒”,有所疑也。
(1)繻宜曰濡,衣袽,所以塞舟漏也。履得其正,而近不与三、五相得。夫有隙之弃舟,而得济者,有衣袽也。邻於不亲,而得全者,终日戒也。
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1)。
《象》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时也(2)。“实受其福”,吉大来也。
(1)牛,祭之盛者也。禴,祭之薄者也。居既济之时,而处尊位,物皆盛矣,将何为焉?其所务者,祭祀而已。祭祀之盛,莫盛修德,故沼沚之毛,蘋蘩之菜,可羞於鬼神,故“黍稷非馨,明德惟馨”,是以“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也。 (2)在於合时,不在於丰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