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周易下经夬传第五
乾下兑上
夬,扬于王庭,孚号有厉,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彖曰:夬,决也,刚决柔也。健而说,决而和。扬于王庭,柔乘五刚也。孚号有厉,其危乃光也。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穷也。利有攸往,刚长乃终也。
阳长终位而阴微也。君子在位,小人在野,健制而能悦之,不隐情也。刚决而能和之,不任力而刚不过中也。故显于王庭而民得治也。夫用九即吉于无首也,刚长即凶于用壮也。道之穷则不富矣,其危矣哉。信有危而思患,呻号终无刑,乃保其光也。告自邑,扬而令之从也。不利即戎,肆刚骋力,道途斯变。利有攸往,柔道外而刚治遂终也。
象曰:泽上于天,夬。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徳则忌。
泽上于天,上泽以及下也。上以明法,决治致其平也。君子以施禄及下,惠其泽也。选徳以居其位,取则以上为禁,尽已而不敢上越也。
初九,壮于前,趾往不胜,为咎。象曰:不胜而往,咎也。
阳处体初,志在乎前,趾将行以,求胜也。壮之用斯穷之矣,下之微也,何可胜哉。知其不可以往之,自为咎也。
九二,惕号莫夜,有戎勿恤。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以刚而退,守于柔,知其危而惧,呻号戎于昧矣,可为戎,无敌也。何所忧乎,得其中道,吉也。
九三,壮于頄,有凶,君子夬夬,独行遇雨若濡,有愠,无咎。象曰:君子夬夬,终无咎也。
当位上应,往而为壮,内得其心,外形于色,壮见于頄也。行而与邪凶之道也。夫君子治已,岂系于私哉。虽独行,遇应而润于我,而反恕其邪志,匪其失亦又何咎。
九四,臀无肤,其行次且,牵羊悔亡。闻言不信。象曰:其行次且,位不当也。闻言不信,聦不明也。
志进决柔而逼于上,坐不能安,行不能正,刚而不当其位也。羊者,觗突不回之物,比之用壮,焉能自牵。系其志,不纵其壮,则悔亡也。是语也,听之而不能明,昧为其道者也。
九五,苋陆夬夬,中行无咎。象曰:中行无咎,中未光也。
上无位之尊也。决,其决至易也。苋陆之柔,脃也。以至尊之徳,务至微之物,则缺于与能矣。夬而得中,无咎而已岂足以为光哉。
上六,无号,终有凶。象曰:无号之凶,终不可长也。
刚长而一柔尚存,亡无日矣。虽号之无及已也。
巽下乾上
姤,女壮,勿用取女。彖曰:姤,遇也。柔遇刚也。勿用取女,不可与长也。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姤之时义大矣哉。
阳也,君人之道也,正之恒也。而阴来代之,众以求之,其道遇也。阴之贼也。遇而合之,仕无正也。女之壮也,非人伦之道,不足以娶之。事无恒,不足以为用。夫易无穷也。阳不能独化,化不可以无遇,故遇而后成。初苟而终固,即遂其生,化之大焉。且物无大也,无细也。其得之大遇也。待于外之来也,岂已之由乎。其在于遇人,大吉。则乾阳也,巽阴也,有天地相遇之道焉。天地遇而万物章也,刚得中正而能择其柔,圣人遇于大位也。则其道大行,君子遇于时,辅圣人之功而天下治也。品物得遇而其道乃通始,微而终着也。
象曰:天下有风,姤。后以施命诰四方。
人之治者,火承上之风,能君天下者,得天下之治也。施命告四方,人承其命,咸得其遇也。
初六,系于金柅,贞吉。有攸往,见凶。羸豕孚蹢躅。象曰:系于金柅,柔道牵也。
阴之为道,冝牵于阳。而守其正,保其吉也。君子随遇而往,无永正,何以终乎,凶其冝也。无异于牝豕从豭,遇无信蹢躅而已。非久之道也。
九二,包有鱼,无咎。不利賔。象曰:包有鱼,义不及賔也。
阴者,身之资也。鱼非食之珍者。初非阴之正者,卦无阴,亦众之所向也。已得之而供其求,众失之,未足深吝,故获之无咎。得其中者也。畜非正之物,惧人之见,其义岂及于賔哉。
九三,臀无肤,其行次且,厉无大咎。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牵也。
求初之,合二已,得矣,胡获焉。坐而不安,行而不正,牵系其柔而未得也。以其不获也。而止于位,故免于争竞之患虽,危而无大咎也。
九四,包无鱼,起凶。象曰:无鱼之凶,逺民也。
无位之阴,遇斯获矣,二有之也。应何为乎起已求,遇之凶之道也。
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陨自天。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陨自天,志不舎命也。
无中正之徳者,皆无鱼以至于悔也。至五徳博而位尊,谋其道不思其欲,故食杞匏瓜而已。夫以刚正之体,含章明之徳,志在行道不舎敎令,如天降之也。莫不咸赖矣,所谓刚遇中正而天下大行也。
上九,姤其角,吝,无咎。象曰:姤其角,上穷。吝也。
已过体矣,何所遇乎,姤于角也。以是求遇,可惜者也。不至于争,无吝已矣。
坤下兑上
萃,亨。王假有庙,利见大人亨。利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彖曰:萃,聚也。顺以说。刚中而应,故聚也。王假有庙,致孝享也。利见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顺天命也。观其所聚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顺而以说,柔无违也。刚中正而应,保其萃以通也。天下大聚,正者而孝享,聚其昭穆,刚尊而利以见也。萃其正而通也。用大牲吉,聚而丰之,得其称也。夫聚而通之。何往不利。顺于类正而相聚得其通,而保其久也。天地万物之情见于此矣。
象曰:泽上于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泽得地以久,地得泽以润相,聚之道也。众之聚也,不可以无防,故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初六,有孚不终,乃乱乃萃,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象曰:乃乱乃萃,其志乱也。
四为上应,三近附之,已信不终,失其萃矣。则心惑而志乱矣。何所利哉。若小能号呼,自省度其可否,反而哂之不以为笑,静然保居,终获其应,复何忧哉。往必无咎也。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象曰:引吉无咎,中未变也。
初三皆萃于四,已独守中,不变其志,待于五,牵而后为聚,得其吉矣。居内靡他,何咎之有。精意承奉信以结之,岂待于丰乎,虽薄而可以荐也。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象曰:往无咎,上巽也。
下皆上,萃。已无应焉。萃如,嗟如也,何所利哉。奉于四刚,刚巽而与,故往而无咎。不能下已而从人,位之失矣,可小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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