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周易下经夬传第五

星座 m.xingzuowu.com 2012-06-04 编辑:星座屋小编12


  震,亨。因其震而自震也。微而震之,保其终也。雷者天之震也。君子变其容,号令者,上之震也,保其终也。雷来类震者,外一动也。君子省诸内,见外犹惊之,况于自动乎。动者吉,凶悔,吝之所生也。事之来惊,而虩虩然,后获其笑语也,福之生后之则也。震始生之,阳长子者也。长者能震,是震其初也。有其长子,则能惊其逺而惧迩也。君子可以守宗庙祭祀,则匕鬯不缺而保其社稷也。皆初震而有其后者也。
  象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惧,修省。
  重雷震而不已也。君子修已而履省之,恐惧之至,患无由及也。
  初九,震来虩虩,后笑言哑哑。吉。象曰: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
  刚能制断,辨物也。动之于初,震其始恐惧其初,后有则,得震之义也。
  六二,震来厉,亿丧贝,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象曰:震来厉,乘刚也。
  刚初而震之,保其吉也。二而已震,失其义也。乘刚震位,危丧资也。则度其丧而上升矣,两震不相应也。何所来乎,虽惧而不失中,可以自省,终固其所,勿逐之矣。七日而得其所丧也。七日者,极六爻而反下也。刚斯易矣。
  六三,震苏苏,震行无眚。象曰:震苏苏,位不当也。
  弱而无当,苏苏也。居不安矣。行乃无眚也。
  九四,震遂泥。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光可震也。而屈于柔,安于众阴之中,已泥者也。失其震首,省不能致后之福,虽得所奉,岂足光哉。
  六五,震往来厉,亿无?。有事。象曰:震往来厉,危行也。
  其事在中,大无丧也。惧而往也。尊行何安,其反来也。刚以为疾,故皆危也。则以度而居矣,位得大中,事之主也。刚从而依,而不敢遂逼矣,懐惧而已,无所丧也。
  上六,震索索,视矍矍,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媾有言。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虽凶无咎,畏邻戒也。
  索索而惊,矍矍而视,重震之极而中心不自得也。君子安其身而后动也。极惧也,何所容哉。内外震惧,身之危,征之凶矣。震不以躬,惧邻而惊,则无咎也。两震者,动而自省,则行之有终,阳之和,象之纯故也。自震而戒,则可两震求合,则乖也。
艮下艮上
  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彖曰:艮,止也。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敌,应不相与也。是以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
  艮两止也。各止于所,向也。见敌应而咎生也。不获其身,不欲彼见于我也。至近而不可通,虽行其庭不见其人。我无见于彼也。不相见也。何敌之有乎,故无咎也。君子之道,无固也,时可止则止之,时可动则动之,消息以时,而道乃光也。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一体而两山,兼山者也。位身之止也,思不出其位,止者也。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贞。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止于下,艮于趾也。艮则不行也。得其止未失其正也,何所咎乎。利于长正,得其久也。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象曰:不拯其随,未退听也。
  腓随足也,自动则躁妄也,何益于动乎。艮体不动,则腓不得举而随也,性躁而不得往,未退而听命,故其心不快也。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厉薫心。象曰:艮其限,危薫心也。
  艮于下体而不得通于上,止于体之中也。分其体,夤列矣。危及至心也。知其不可,而不可相见,则全其体。至于三,限其止乃止也。而敌之乃处中道而止之,于事则中分矣,羞辱至故,危薫哉。
  六四,艮其身,无咎。象曰:艮其身,止诸躬也。
  上体兼下,兼两而止,则时止能止,其身当位,而静止得于分,故无咎也。
  六五,艮其辅,言有序,悔亡。象曰:艮其辅,以中正也。
  上体之中,当其辅也。得其中正言也。言而序,悔亡者也。
  上九,敦艮吉。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终也。
  动者,利之求也。动失则害至。止者,正之元也,久守则福来,非敦厚之徳不能止其终也。
艮下巽上
  渐,女归吉。利贞。彖曰:渐之,进也。女归吉也。进得位,往有功也。进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刚得中也。止而巽,动不穷也。
  女也者,嫁于夫也,必有归也。臣也者,得位于君,必有进也。皆以进外为位乎,渐而道乃行也。刚下柔巽之,是以柔得正位乎,外而辅刚,故女归吉,而往有功也。使柔进得其位,而正邦者,刚得中也。止于相与,而巽以从,则动而何穷哉。
  象曰:山上有木,渐。君子以居,贤徳善俗。
  山上有木,得其高进也。君子之居,亲其徳而外善于俗,而后能渐之进也。
  初六,鸿渐于干,小子厉,有言无咎。象曰:小子之厉,义无咎也。
  初至而至于干也。至弱才业未闻,上无应而首于进者,冝为小人之所危也。道不同,故危之矣。我未位也。无害小人,小人何害于我哉。故虽有言,其义不至于咎矣。
  六二,鸿渐于磐,饮食衎衎,吉。象曰:饮食衎衎,不素饱也。
  磐非鸿之所处,二非三之所得,今托之矣,非安也。得位相止,饮食且乐,可饱也。
  九三,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御宼。象曰:夫征不复,离羣丑也。妇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御宼,顺相保也。
  得位于上,渐而之陆也。二应五也。为已止之,五合于四,征而不复,顾其类也。已与于二,二自有配偶,邪而不敢孕,失其生化之道,故凶也。两志相保,无可间也,于长正之道,则可保夫一时之利也。
  六四,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象曰:或得其桷,顺以巽也。
  木非鸿之本,止渐而得位于高,或得于桷,桷上附也。承五而相得焉,亦非其安而安也。五巽巳顺,尊而相保,不可倾夺,故无咎。
  九五,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莫之胜,吉。象曰:终莫之胜,吉得所愿也。
  陵高,安之所。二本应五,三近止之,至五而三,故曰三岁不孕。夫务于大功者,不检于细故,细故不有,匪正之事不甚非之,及其得至于大位,则人莫敢不惧,而道自复也。
  上九,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吉。象曰:其羽可用为仪吉。不可乱也。
  渐之进也。夫进之为道,求其利也。暴速而取害之至也。渐以相与,虽非其道,不至于悔也。上乃进得高陆,不累于世,不争于利中,心何可乱哉。超然志逺,知夫进退之道,故其羽可用为仪也。

推荐子夏易传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