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卦
三代之政教极于周,故夫子删订以周易为主;周鉴二代,崇五帝;明周之作,即足概以上之制;取周易,足以窥各易之用也;
然周易之序,序周时之政教,即足概以上之制;取周易,足以窥各易之用也;然周易之序,序周时之政教,应事物之变者;以后有所传者、亦可辅周易而广其用。
非仅限于周易也;故于各序之列。有由来者,亦宜习之;以广易道,而神变化,此固夫子之微意也。
本宫之序,以乾、坤、坎、离、震、巽、艮、兑相对之卦次;
如乾本宫卦,一世为姤,二世为遯,三世为否,则变于坤,四世为观,五世为剥,皆坤卦所变;六世游魂为晋,则乾附于坤;七世归魂为大有,则乾反于乾;
自本卦至三世,属本宫所变;自四世至五世。属对宫所变;六为附于对宫,故曰游魂,言在外也;七为返于本宫,故曰归魂,言归本也;
此本宫之序例,以本位与对位,相生相变,次第以成;七世而终必有始,往必有复;故三变而易对宫,七变而还本位,与其本卦成一宫;
八卦虽属一宫,已见交错往还之象;非纯一宫卦也。
盖既有生化。必有阴阳;阳合于阴,阴交于阳,生化始成;阳还于阳。阴还于阴,循环始见;本来天地万物生化,固如是也;
故卦序象之,其异乎周易者,则所交错往复,仅限于相对二宫,而不及他卦;
故其所象者,先天初化,万物始生;二气初调,五行未杂;其数简,其气纯;与周易之错杂循环者异矣!
且本宫之序为纵,周易之序为横;
本宫八卦,为一宫卦属,而不连他宫卦;
如乾宫各卦,皆属金;纳甲纳辰、皆同乾卦;唯游魂属艮,归魂属坤,不同乎乾;
以其气变,数亦易也,气变则改其情,数易则殊其名,此必至者也;然其大用,仍不离其宗;
故所取者,仍本宫内之所合卦;如晋取艮,则遯卦之所合;大有取坤,则否之所合;个二世三世之卦也。
夫卦在后天,以下卦为主;而本宫卦以上卦为先,
如姤卦乾上巽下;不从巽而属乾,则以卦之变自下始也;
乾之变初爻为阴,则成巽,而姤卦出;故以下卦明变也。
二变则为艮,三变则成坤,四以后所变者,上卦各爻;
故反以对宫为主,而坤不动也;迄七变归魂,而始还于本来,
而后后天之用见,如大有一卦,乾在下,与前一二三世相孚;而乾卦之气乃完,生化循环之用乃尽;其序之次第,皆自然而然;
亦犹天地生化之序也,乾宫如此,他宫亦然;其例皆同,不待尽述。
本卦之序,有方圆二图,即世传之先天六十四卦方圆图;
宋人所得于道家者,实古人所留传也;
其序一依伏羲八卦位次之数,既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全与河图数合;
乾与坤对,一始一终;离与坎对,一来一往;余卦顺序,分阴分阳;以明气之升降,数之消长也;
自乾卦始,为一之一,属乾卦者则为夬、大有、大壮、小畜、需、大畜、泰、八卦。
顺序数之,则夬为兑乾合,为一之二;
大有为离乾合,为一之三;
大壮为震乾合,为一之四;
小畜为巽乾合,为一之五,
需为坎乾合,为一之六;
大畜为艮乾合,为一之七;
泰为坤乾合,为一之八;
是八卦皆属乾卦所合而生者。乾之所生八卦,凡乾在下者,无论上卦何属,皆归乾,
其次第则全依先天数;自一至八,一为乾、八为坤、相循环也,故皆相对。
其次则兑卦所属,自履始,为乾兑,为二之一;
次为兑卦,为二之二;次为离兑之暌,为二之三;次为震兑归妹,为二之四;次为巽兑之中孚,为二之五;次为坎兑之节,为二之六;次为艮兑之损,为二之七;次为坤兑之临,为二之八;
是八卦皆属兑卦所合而生者,故为兑卦属;而其数以兑属先天数二,故皆统于二。犹乾所统于一也。以下各卦皆依此例;以迄于坤卦,为八之八,而殿六十四卦焉。
乾始坤终,乾一坤八;气数相得,而成全易之序,为图或方或圆皆同也;
盖此卦序,纯本先天之象,以明天地物事之序,有所定也;位有定方;至有定时;上下有次,左右有纪;升降有度,往复有制;
不相差于黍粒,不相失于毫毛;故其致用不同后天,而异乎周易之序,且不同先天生化之例,而异乎本宫各卦之序;
其象之所指,为明先天之物与事,俾知气数之本源,而得生化之初象;方以象地,圆以象天,天地既立,万有斯定;
故其制为道家所重,实足以探先天之奥,明无为之道;超形迹之上,达天人之源者,惜乎世人未知其用耳。
本卦序与本宫序,二者有可印证处;
如本卦乾卦所生八卦,夬、大有、大壮、小畜、需、大畜、泰、诸卦。
合之本宫;则仅本卦之乾,与归魂之大有,属乾宫;
其泰、大壮、夬、需、四卦,则属对宫坤宫;
其小畜、大畜、二卦、则一属巽宫,一属艮宫;
是八卦分属四宫也。而所属者,仍与本宫之例合;
如对宫四卦,原由本宫变;乾坤对变,原定例也;
大小畜二卦,虽非本对宫,而小畜由巽合,即本宫一世之所变;大畜与艮合,即本宫二世之所变;
本宫一世为姤,亦变巽也;二世为遯,亦变艮也;卦虽不同,所合之例仍同。
故本宫乾宫八卦,由对宫与对宫合变者,亦四卦;
与巽艮合变者,亦二卦;是与本卦之变例,异而不异也,坤卦亦然;
所属八卦除本宫外,亦属乾宫者四卦,属震兑二者二卦,与本宫之变例皆同;
故卦虽殊,气之所合不殊也。乾之气由西下,而与对宫坤合;
坤之气由东上,而与对宫乾合;无论何序,其例不差,盖天地阴阳之气,原来如是也;
凡本卦各卦,皆以阴阳升降,本对合化,而生各卦,其例不乱,故其序有定,如指与臂;其象有数,如线串珠;无或差池,无少凌乱。
不过本卦之序,明先天之真,由下而上,以返本复始;
故其卦以下卦为主;本宫序则为明后天之象,由内而外,溯源达流,故其卦以上卦为本;
一自下而上,一自上而下,其变化次序不同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