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解》卷二

星座 m.xingzuowu.com 2012-06-15 编辑:小编11

  虞翻曰:君子谓二。艮为果,震为行。育,养也。二至上有颐养象,故“以果行育德”也。

  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

  虞翻曰:发蒙之正,初为蒙始,而失其位。发蒙之正以成兑,兑为刑人,坤为用,故曰“利用刑人”矣。坎为穿木,震足艮手,互与坎连,故称“桎梏”。初发成兑,兑为说,坎象毁坏,故曰“用说桎梏”。之应历险,故“以往吝”。吝,小疵也。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虞翻曰:坎为法,初发之正,故“正法也”。

  干宝曰:初六戊寅,平明之时,天光始照,故曰“发蒙”。此成王始觉周公至诚之象也。坎为法律,寅为贞廉,以贞用刑,故“利用刑人”矣。此成王将正四国之象也。说,解也。正四国之罪。宜释周公之党,故曰“用说桎梏”。既感金滕之文,追恨昭德之晚,故曰“以往吝”。初二失位,吝之由也。

  九二: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象》曰:子克家,刚柔接也。

  虞翻曰:坤为包。应五据初,初与三四同体,包养四阴,故“包蒙,吉”。震刚为夫,伏巽为妇,二以刚接柔,故“纳妇,吉”。二称家。震,长子,主器者。纳妇成初。故有“子克家”也。

  六三:勿用娶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虞翻曰:谓三诫上也。金夫谓二。初发成兑,故三称“女”。兑为见。阳称金。震为夫。三逆乘二阳,所行不顺,为二所淫。上来之三,陟阴。故曰“勿用娶女,见金夫”矣。坤身称躬,三为二所乘,兑泽动下,不得之应,故“不有躬”。失位多凶,故“无攸利”也。

  《象》曰:勿用娶女,行不顺也。

  虞翻曰:失位乘刚,故“行不顺也”。

  六四:困蒙,吝。《象》曰:困蒙之吝,独远实也。

  王弼曰:阳称实也。独远于阳,处两阴之中,暗莫之发,故曰“困蒙”也。困于蒙昧,不能比贤以发其志,亦鄙矣,故曰“吝”。

  六五:童蒙,吉。

  虞翻曰:艮为童蒙,处贵承上,有应于二,动而成巽,故“吉”也。

  《象》曰:童蒙之吉,顺以巽也。

  荀爽曰:顺于上,巽于二,有似成王任用周召也。

  上九: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

  虞翻曰:体艮为手,故“击”。谓五巳变,上动成坎,称寇。而逆乘阳,故“不利为寇”矣。御,止也。此寇谓二。坎为寇,巽为高,艮为山,登山备下,顺有师象,故“利御寇”也。

  《象》曰:利用御寇,上下顺也。

  虞翻曰:自上御下,故“顺”也。

  《序卦》曰:物稚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

  干宝曰:需,坤之游魂也。云升在天,而雨未降,翱翔东西,须之象也。王事未至,饮宴之日也。夫坤者,地也;妇人之职也;百谷果蓏之所生,禽兽鱼鳖之所托也;而在游魂变化之家,即烹爨腥实以为和味者也。故曰“需者,饮食之道也”。

  (乾下坎上)。需:有孚,光亨,贞吉。

  虞翻曰:大壮四之五。孚谓五。离日为光。四之五,得位正中。故“光亨”。“贞吉”,谓“壮于大舆之辐也”。

  利涉大川。

  何妥曰:大川者,大难也。须之待时,本欲涉难,既能以信而待,故可以“利涉大川”矣。

  《彖》曰:需,须也。险在前也,

  何妥曰:此明得名由于坎也。坎为险也。有险在前,不可妄涉,故须待时然后动也。

  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

  侯果曰:乾体刚健,遇险能通,险不能险,义不穷也。

  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

  蜀才曰:此本大壮卦。

  案:六五降四,有孚,光亨,贞吉。九四升五,位乎天位,以正中也。

  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虞翻曰:谓二失位,变而涉坎,坎为大川。得位应五,故“利涉大川”。五多功,故“往有功也”。

  《象》曰:云上于天,需。

  宋衷曰:云上于天,须时而降也。

  君子以饮食宴乐。

  虞翻曰:君子谓乾。坎水兑口。水流入口为饮。二失位,变体噬嗑,为食,故“以饮食”。阳在内,称宴。大壮,震为乐,故“宴乐”也。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干宝曰:郊,乾坎之际也。既已受命,进道北郊,未可以进,故曰“需于郊”。处不避污,出不辞难,臣之常节也。得位有应,故曰“利用恒”。虽小稽留,终于必达,故曰“无咎”。

  《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王弼曰:居需之时,最远于险;能抑其进,不犯难行;虽不应几,可以保常,故“无咎”。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虞翻曰:沙谓五。水中之阳称沙也。二变之阴,称小。大壮震为言,兑为口。四之五,震象半见,故“小有言”。二变应之,故“终吉”。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

  虞翻曰:衍,流也。中谓五也。

  荀爽曰:二应于五,水中之刚,故曰“沙”。知前有沙漠。而不进也。体乾处和,美德优衍在中,而不进也。

  虽小有言,以吉终也。

  荀爽曰:二与四同功,而三据之,故“小有言”。乾虽在下,终当升上,二当居五,故“终吉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荀爽曰:亲与坎接,故称“泥”。须止不进,不取于四,不致寇害。

  《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

  崔觐曰:泥近乎外者也。三逼于坎,坎为险盗,故“致寇至”。是灾在外也。

  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虞翻曰:离为戎,乾为敬。阴消至五遁,臣将弑君。四上壮坤,故“敬慎不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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