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解》卷二
星座 m.xingzuowu.com 2012-06-15 编辑:小编11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案:六四体坎。坎为云,又为血卦。血以喻阴。阴体卑弱,宜顺从阳,故曰“需于血”。
《九家易》曰:云从地出,上升于天。自地出者,莫不由穴。故曰“需于血,出自穴”也。
《象》曰:需于血,顺以听也。
王弼曰:穴者,阴之路也。四处坎始,居穴者也。九三刚进,四不能距,见侵则避,顺以听命也。
《九家易》曰:云欲升天,须时当降。顺以听五,五为天也。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荀爽曰:五互离,坎水在火上,酒食之象。需者,饮食之道。故坎在需家,为酒食也。云须时欲降,乾须时当升。五有刚德,处中居正。故能帅群阴,举坎以降。阳能正居其所,则吉。故曰“需于酒食”也。
《象》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
《九家易》曰:谓乾二当升五,正位者也。
卢氏曰:沈湎则凶,中正则吉也。
上六:入于穴,
荀爽曰:需道已终,云当下入穴也。云上升极,则降而为雨,故《诗》云:朝跻于西,崇朝其雨,则还入地,故曰“入于穴”。云雨入地,则下三阳动而自至者也。
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荀爽曰:三人,谓下三阳也。须时当升,非有召者,故曰“不速之客”焉。乾升在上,君位以定;坎降在下,当循臣职。故“敬之终吉”也。
《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荀爽曰:上降居三,虽不当位,承阳有实,故“终吉”,无“大失”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