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眞势中州易经
故受之以需。需者飮食之道也。飮食必有讼。
故受之以讼。讼必有众起。
故受之以师。师者众也。众必有所亲。
故受之以比。比者亲也。亲必有所畜。
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后有礼。
故受之以履。履者、礼也。履礼、然后安。
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终通。
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终否。
故受之以同人。与人同者物必归焉。
故受之以大有。有大者不可以盈。
故受之以谦。有大而能谦必豫。
故受之以豫。豫必有随。
故受之以随。以豫随人者必有事。
故受之以蛊。蛊者事也。有事而后可大。
故受之以临。临者大也。物大然后可观。
故受之以观。可观而后有所合。
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
故受之以贲。贲者饰也。致饰然后亨。亨则尽矣。
故受之以剥。剥者尽也。物不可以终尽。竆上必反下。
故受之以复。复则不妄矣。
故受之以无妄。有无妄然后可畜。
故受之以大畜。物畜然后可养。
故受之以颐。颐者养也。不养则不可动。
故受之以大过。物不可以终过。过必有所陷。
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有所丽。
故受之以离。离者丽也。丽必有所感。
故受之以咸。咸者感也。夫妇之始也。
〔下篇〕
夫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
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
故受之以遯。遯者退也。物不可以终退。
故受之以大壮。物不可以终壮。
故受之以晋。晋者进也。进必有所伤。
故受之以明夷。夷者伤也。伤于外者必反于家。
故受之以家人。家道竆必乖。
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乖必有难。
故受之以蹇。蹇者难也。物不可以终难。
故受之以解。解者缓也。缓必有所失。
故受之以损。损而不已必益。
故受之以益。益而不已必决。
故受之以夬。夬者决也。决必有所遇。
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后聚。
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谓之升。
故受之以升。升而不巳必困。
故受之以困。困乎上者必反下。
故受之以井。井道不可不革。
故受之以革。革物者莫若鼎。
故受之以鼎。主器者莫若长子。
故受之以震。震者动也。物不可以终动。动必止之。
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终止。
故受之以渐。渐者进也。进必有所归。
故受之以归妹。得其所归者必大。
故受之以丰。丰者大也。竆大者必失其居。
故受之以旅。旅而无所容。
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入而后说之。
故受之以兑。兑者说也。说而后散之。
故受之以涣。涣者离也。物不可以终离。
故受之以节。节而后信之。
故受之以中孚。孚者信也。有其信者必行之。
故受之以小过。有过物者必济。
故受之以旣济。物不可竆也。
故受之以未济终焉。
杂卦传
乾刚。坤柔。比乐、师忧。临?观之义、或与或求。屯见而不失其居、蒙可离而着其险。震起也。艮止也。损?益盛衰之始也。大畜时也。无妄灾也。萃聚、而升不来也。谦轻、而豫怠也。噬嗑食也。贲无色也。兑见、而巽伏也。随无故也。蛊则饬也。剥烂也。复反也。晋昼也。明夷诛也。井通而、困相遇也。咸速也。恒久也。涣离也。节止也。解缓也。蹇难也。睽外也。家人内也。否?泰反其类也。大壮则止、遯则退也。大有众也。同人亲也。革去故也。鼎取新也。小过过也。中孚信也。丰多故也。旅亲寡也。离上、而坎下也。小畜寡也。履不处也。需不进也。讼不亲也。大过顚也。颐养正也。渐女归、待男行也。归妹女之终也。旣济定也。未济男之竆也。姤遇也。柔遇刚也。夬决也。刚决柔也。君子道长。小人道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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